創新育成中心 申請進駐 填寫進駐資料
針對有進駐意願之合格廠商,先由中心洽談,瞭解其產品特性及初步需求,再推薦符合廠商需求之專業諮詢老師,洽談具體需求(包括人力、培育室、技術需求等),由廠商提供營運計畫書(可採用本中心的範本),送交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正式簽約進駐。
進駐資格
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完成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,符合企業認定標準者,均可提出申請。
應備文件
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完成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,符合企業認定標準者,均可提出申請。
- 一、大同大學「創新育成中心進駐申請書」。(一份)
- 二、公司登記證、營利事業登記證或預查名稱表影本。(一份)
- 三、「企業營運計畫構想書」。(二份)
- 四、「同意審查聲明書」。(一份)
- 五、「企業與大同大學教職員簽訂之合作備忘錄」。(一份)
- 六、創新育成中心為評估申請案,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補充說明文件。
進駐表單
- F-A1410-001 先期洽談表
- F-A1410-002 企業同意審查聲明書
- F-A1410-003 企業進駐申請書
- F-A1410-004 企業申請進駐營運計畫書
- F-A1410-005 企業與大同大學教職員合作備忘錄
- F-A1410-006 進駐審查意見表
- F-A1410-007 營運輔導合約書
- F-A1410-008 進駐廠商識別證申請表
- F-A1410-010 進駐廠商物品搬出聯絡單
- F-A1410-012 顧問諮詢記錄表
- F-A1410-013 計畫培育結案報告書
- F-A1410-014 進駐廠商畢業/離駐申請表
- F-A1410-015 進駐廠商延長進駐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