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有進駐意願之合格廠商,先由中心洽談,瞭解其產品特性及初步需求,再推薦符合廠商需求之專業諮詢老師,洽談具體需求(包括人力、培育室、技術需求等),由廠商提供營運計畫書(可採用本中心的範本),送交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正式簽約進駐。



進駐資格

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完成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,符合企業認定標準者,均可提出申請。



應備文件

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完成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,符合企業認定標準者,均可提出申請。

  • 一、大同大學「創新育成中心進駐申請書」。(一份)
  • 二、公司登記證、營利事業登記證或預查名稱表影本。(一份)
  • 三、「企業營運計畫構想書」。(二份)
  • 四、「同意審查聲明書」。(一份)
  • 五、「企業與大同大學教職員簽訂之合作備忘錄」。(一份)
  • 六、創新育成中心為評估申請案,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補充說明文件。

進駐表單
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