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人力表單

依教育部修訂,學習型更名為研究獎助生,勞僱型不變。



申請研究人員、臨時人員聘僱,請先注意:

(1) 徵詢校內身心障礙學生擔任研究人員之意願

(2) 徵詢校內原住民身份學生擔任研究人員

(3)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員約用注意事項



擔任國科會計畫研究人員,須完成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。

教育訓練可參考: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



國科會計畫及產學合作案皆按照以下流程填寫研究人員申請資料:

(1) 每月聘僱請於前一個月25日前上系統登錄,並將聘僱申請表列印出(點我教學)。

(2) 填妥研究人員資料附件

(3) 學術倫理訓練6小時證明(僅國科會需要)。

將以上資料於每月30日前送交至研發處(新德惠大樓812室)逾期不候。



其他注意事項:

(1) 報帳作業教學手冊(點我教學)

(2) 大同大學專題研究計畫之研究人員及臨時人員出勤紙本簽到退表

(3) 本校及外校學生應檢附含聘任該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。

(4) 臨時人員請檢附身分證影本。

(5) 「勞僱型」提早離職時,請務必填寫離職申請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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